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30
浏览次数: 18318次
发布部门: 保卫处
撰稿:保卫处
摄影:
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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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雷太甫
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清明节将至,为维护清明节期间校园的安全与稳定,保障师生员工平安度过假期,现将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在假前对本单位所管区域要开展自检自查,消除安全隐患;对本单位所属人员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严防交通、抢劫、诈骗、盗窃、火灾、人身伤害等案件和事故及意外事件的发生。教育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不听、不看、不围观、不参与公安部、教育部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及邪教组织的活动。
二、清明节前后是森林火灾等事故的高发期,上山祭祀要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不准动用明火,不准乱丢烟头和火种,不准在山上烧香烛、纸钱、燃放炮竹、烟花,以免引起火灾。
三、师生员工的个人物品尤其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按学校相关要求加强安全防范,离校时要关闭办公室及宿舍的门、窗、水、电、煤气,确保安全。留校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警。禁止在学生宿舍留宿外人,严禁违章用火用电、聚众赌博、酗酒滋事以及浏览非法网站等违法活动。师生员工应增强防骗意识,严防网络诈骗、电信诈骗,对网络信息要有一定的辨识能力,有疑惑时可以向同学、老师求助,或者拨打7626110咨询,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财迷心窍。
四、由于我校位置处于珠海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为保障公共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根据相关规定,请师生员工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购买、亦不燃放“孔明灯”、不放飞风筝、气球、无人机等飞行物体,一经发现,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移交公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五、注意出行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乘坐无牌无证“黑摩的”和无运营手续的私包车辆。学生不允许组团外出旅游,个人外出住宿时应选择正规、安全、设施完善的酒店,在外留宿时应先熟悉该部位的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以便火灾等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逃生自救。
六、校内施工单位要加强对驻校临时工、基建民工的管理和监督,严禁私自容留社会人员到校内住宿和活动。严禁违章用火用电、违章作业、违法施工,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犯罪活动。施工现场,必须明确安全责任人,负责现场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七、注意饮食卫生安全。春季是各类传染性疾病的高发季节,请广大师生务必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切勿到无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防疫许可证的饭馆用餐,以免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
八、进一步加强校园应急值守,及时上报信息。加强门卫值守检查,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出入人员盘查制度和物品登记制度,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学校门禁系统是为了防止无正当理由的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师生、校内服务人员进出校园应该一人一刷卡,若是忘记带卡要配合保安做好信息登记;外来人员需出示有效证件,经登记、查验、核实后方能入校。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要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应对处置,做好记录。
九、特别提醒: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减轻门岗交通压力,最大限度为教职工及学生提供便利,确保校园良好的交通秩序,保卫处利用“我的吉珠”平台,可登录网址my.jlizhu.com或下载“我的吉珠”APP进行操作,已正式开通外来车辆进出校园预约功能,通过预约后的车辆在预约期限内可通过校内通道自动识别进出校园。
保卫处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0756-7626110 。
保卫处
2019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