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等公派留学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20 浏览次数: 17060 发布部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撰稿: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摄影: 初审: 复审: 终审:杨万利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等公派留学项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等项目的申请和推荐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 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请登录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0(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了解项目相关内容。

  2.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请登录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4(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了解相关内容。

二、报名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同时符合各个项目的申请条件。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且连续在学校工作满两年以上。

  3. 申请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且在学校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申请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且连续在学校工作满两年以上。

三、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3月31日。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4月5日。申请人需在此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送纸质材料时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纸质申请材料为即日起截止至3月25日。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纸质申请材料为2019年3月20日-3月27日。

四、报送材料要求

  1. 各单位应按照上述报名条件,做好本单位申请人的的筛选和推荐工作。推荐工作要符合学校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同时,应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确定推荐人数。

  2. 各单位应对拟推荐人的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出具具体的推荐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3.请各单位统一报送拟推荐人的纸质申请材料,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及整理,在指定时间内将材料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综合事务办公室(地址:图书馆行政楼205室),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应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一致。

五、注意事项

  1.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及俄罗斯艺术体育类项目相关内容见附件2、附件3。

  2.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应对本校申请人员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出具意见,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有关审核意见需汇总成电子版。

   咨询电话:7626270;联系人:李绵老师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等公派留学项目工作的通知.rar1

附件2: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遴选通知.pdf

附件3:俄罗斯艺术体育类项目遴选通知.pdf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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