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09 浏览次数: 10228 发布部门: 教务处
撰稿:许风霜 摄影: 初审: 复审: 终审:孙巧耘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20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32号)要求,现就我校2018年度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及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以下统称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类别及数量

(一)在线开放课程

(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四)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

(五)教学团队

(六)产业学院

(七)重点专业

(八)特色专业

(九)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以下简称教改项目)

我校除教改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推荐限额合计为7项,教改项目的推荐限额为8项。除教改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别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教改项目申报要求详见附件2。

二、申报推荐立项条件

2018年度省教改项目不要求一定是校级立项项目,但应突出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除教改项目以外的其他质量工程项目候选对象必须是我校已正式立项的校级项目(以发文为准),且前期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果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

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近三年来,负责人主持有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

(二)所主持项目在2016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

(三)所主持项目在2017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四)所主持同类别省级项目未校内结题验收又重复申报;

(五)同一教师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六)其他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要求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书(建设任务书)(附件3)。

(二)二级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讨论,确定申报后将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2018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和相关申请书(一式一份)汇总后,于2018年9月17日(周一)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至17024@jluzh.com,逾期不再接受。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9月30日前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scnu.edu.cn),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具体材料网上填报事宜按系统公告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20号)(附件1)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32号)(附件2)执行。

(二)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申报时可参考广东省部分项目的验收评审指标体系(试行,仅供参考)(附件5)。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四)联系人:许风霜,电话:7629020。


附件:(附件下载见校内办公OA网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20号)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32号)

3.2018年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

4.2018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5.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教务处

2018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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