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18年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B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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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教务处
撰稿: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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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孙巧耘
各教学单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指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而教师大计,课堂为本。我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致力于提升我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效果。2017年启动了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B类),组织教师开展“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中心”的实践项目研究,共有38位老师获准立项,课堂教学效果显著提高。2018年将继续进行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B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设为A、B两类。B类基金包括B1(“精彩一课”基金项目)、B2(“示范教案”基金项目)、B3(“最美PPT课件”基金项目)、B4(“微课演练”基金项目)。B类项目研究中表现特别优秀者,可申请A类基金项目。2018年继续进行B类基金项目立项研究。
1、项目数量:对B1、B2、B3、B4项目进行择优立项,每一类项目立项数量不超过10个。
2、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只能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并由项目负责人独立完成。
3、资助额度:研究经费2000元,在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研究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将额外获得1000元的资助(须于立项后两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且注明受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发展基金资助,无论发表多少篇只资助1篇)。
4、研究期限:从立项之日起,研究期限为1年。如果1年内未能完成的,经过申请可以延期1年结题。延期1年还未能结题者,项目自动取消,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任何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
5、研究内容:申请者也可根据学校的教学现状、自身的教学需求或者研究兴趣拟定研究课题,研究内容应围绕自己的立项目标,在教学中尝试一些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式方法,并收集数据,将改革前后的教学情况进行研究和对比,总结实践经验,以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改善教学效果;获批教师教学发展基金研究项目的教师,严格遵守项目管理规定和学术规范,开展切实的教学改革实践研究。
6、验收方式:在项目进行期间,项目负责人须参加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提升教学研究水平的专题活动和常规活动各2次以上;项目结题时,围绕研究目标重点陈述该项目的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包括课堂教学效果改进的证据,撰写和提交结题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教师还可根据自身情况建立电子教学档案袋并将网址附在研究报告中,作为结题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结题后配合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研究结果以多种形式展示。
二、申报条件
2017-2018学年承担本科生课程或研究生公共课程的教师均可申报。
三、申报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申报书》,3月27日前送至图书馆办公区211室,电子版文件统一命名格式为:“项目分类名称-项目负责人.doc”并发送至181779728@qq.com。
2、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组织立项评审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等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0756-7626356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