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 2017 级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09 浏览次数: 1517 发布部门: 教务处
撰稿: 摄影: 初审: 复审: 终审:孙巧耘

  为探索多种培养模式,促进人才培养多元化,拓宽学生知识面, 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按照《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辅修专业、双专业、第二学位管理办法》基本要求,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使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的同时可以修读其他专业,学校决定开展 2017级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招生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生选择修读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前须认真阅读《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辅修专业、双专业、第二学位管理办法》(院发〔2016〕112 号)(附件 1),并遵守相关规定。

  二、2017级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开设计划及专业介绍详见附件 2、3(内含专业特色、培养目标、修业年限、授予学位、报名条件、课程设置、联系方式等)。

  三、报名

  (一)招生对象:面向 2016级、2017 级在校生。

  (二)报名时间: 3月5日—3月27日。

  (三) 网上报名:

  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管理系统( jw.jluzh.com),进入“报名申请”—>“辅修报名”,选择辅修专业或第二学位专业—>“报名”。

  (四)报名咨询

  详见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7级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招生简章(附件3)中联系方式。

  四、学费:每学分 300 元人民币。

  五、教学安排

  (一)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采取单独编班,学生人数达 30 人以上方可开班。

  (二)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错开时间安排上课。

  (三)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的学习必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如学生未能在主修专业毕业前修满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不延长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学习时间。


  (附件下载详见校内通知)


教务处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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