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1-08 浏览次数: 925 发布部门: 教务处
撰稿: 摄影: 初审: 复审: 终审:孙巧耘

学校各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院发〔2017〕13号)文件精神,学校对2012-2015 年间经学校正式发文立项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3天,自2018年1月8日—1月1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注明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风霜     联系电话:7629020


  附件:附件: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评审结果.xlsx


                           教务处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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