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17年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招标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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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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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范围
(一)面向全国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机构和个人,调动多方智慧参与珠海建设;
(二)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
(三)课题需深入基层调查,形成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二、申报选题
(一)招标数量:2017年度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珠海分院)招标课题计划2个。
(二)选题范围:申报者可在《招标课题目录》(附件1)中选其中一个题目进行课题设计。
(三)选题要求:投标课题的设计要贯彻理论性、实证性、对策性三者的统一,并充分反映本课题研究已有的前期成果(如已收集的数据,进行的调查研究,写出的部分初稿等),突出本课题的创新之处。
三、资助标准
(一)2017年度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珠海分院)招标课题资助经费标准为,每项课题资助5万元课题研究总经费。
(二)课题组按要求承担课题研究任务,课题经费可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拨付。
(三)课题研究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配套相应研究经费。
四、投标程序
(一)申报材料:课题申请人须填写《2017年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珠海分院)招标课题申报书》(附件2),于5月19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五份)报送科研处322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姓名+2017年珠海经济发展研究课题”字样),逾期不予以受理。
(二)申报审核:申报截止后,学校将对申报书进行初审,统一签字盖章后上报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珠海分院)。
(三)课题评审:通过资格审查后,招标单位将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从申报方完成课题的能力、课题研究总体目标思路及时间进度安排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议,择优立项,确定中标课题。
(四)签署协议:学校对中标课题《申报书》中全部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待确定课题正式立项,与招标单位签署《2017年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珠海分院)招标课题立项协议书》。
(五)开展课题研究:中标课题组须按要求在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填写《招标课题结题申请书》附研究成果及摘要报送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申请结题。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验收的研究成果予以结题,并将以招标单位或课题所涉及部门的名义全文或摘要报送市委、市政府,作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参考及有关部门的实施方案。
(六)研究成果转化:研究成果通过验收后,著作署名权归课题组所有,版权和使用权归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珠海分院)和成果完成单位及成果完成人员所有。未经同意,中标者不得先期对外公开发表或向他人提供研究报告及摘要。否则,招标单位将有权追回资助经费。
五、联系方式
梅耀敏 谢文泉 电话:7638546
附件: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
2017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