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05 浏览次数: 21291 发布部门: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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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目前,校内有新建竹园宿舍、学生宿舍一楼平台改建、校园网络综合布线等多个在建施工工程,为确保各施工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办函[2016]42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17]2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谁主管、谁联系、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工程由校内联系、负责的单位具体管理、监督。施工现场必须明确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现场施工情况。

  二、校内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要求遵守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做好安全防护,确保施工人员自身安全。

  三、严禁各施工单位违章用火、用电,禁止违章作业、违法施工,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施工人员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严禁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严禁私自与学生接触或与学生发生纠纷;严禁私自动用校园内的自行车等物品;禁止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五、各施工单位负责做好施工区域的安全警示、临时封闭,不得随意围堵道路,确有必要应提出相关工作方案,报学校相关单位审批后实施。施工设备不得在施工区域以外停放,不得影响施工区域周边道路正常通行。

  六、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动用、损坏监控、消防设施、器材,确有必要的需书面报学校相关单位批准,并在施工完毕后要按原标准恢复,确保设施、器材正常使用。

  七、校内相关单位要将上述要求传达到每一个施工单位以及每一个施工人员,并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单位和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违反以上要求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八、校内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经过施工区域时注意安全,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保卫处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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