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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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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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评选2017年度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通知》(产学研函字[2017]第18号)文件精神,经国家科技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批准,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组织实施的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2017年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关于2017年度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
为充分发挥产学研合作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在促进政产学研金与用结合和军民协同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设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产学研军民融合奖、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5个奖项。创新奖(个人)、促进奖(个人)、军民融合奖(个人)申报人年龄原则不超过70周岁。创新奖、促进奖、军民融合奖单位不可同时申报,同类奖项的单位奖与个人奖不可同时申报。已获创新奖、促进奖的单位和个人,三年内不能重复申报。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保密项目的完成单位、完成人、成果,不得参加各奖项的申报。
以上奖项,学校的申报名额如下:
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单位或个人):1项;
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个人):1项;
军民融合奖(单位或个人):1项;
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不限项;
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1项。
二、推荐与申报
凡符合《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奖办法》申报规定,在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高校、院所、金融、中介、传媒、政产学研有关管理单位及个人均可申报;国家有关产学研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区与产学研合作相关的管理部门、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社会团体等单位均可推荐。学校作为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会员单位,可直接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已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有进行产学研合作的创新团队,在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及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或个人。
2.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在积极推动政产学研用结合,营造产学研合作的良好政策环境、投资环境、创新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有突出作为的单位或个人。
3.产学研军民融合奖:在推进“军转民”、“民参军”科技融合发展方面,对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起到促进作用,军产学研用结合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4.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多方合作形成的创新成果,具有较高的创新性,较好的市场前景,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有重大影响,或对应用推广先进技术、完成重要科技工程项目具有创造性贡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有较完整的保护与应用制度。创新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获得一等奖的成果经过优选评审后,可推荐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
(1)创新成果奖应多单位联合申报,以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与3-5家单位联合申报;
(2)主要完成人不超过7人 ,且主要完成人应与主要完成单位一一对应;各完成单位、完成人应该申报表要求加盖公章、签字;
(3)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成果原则上不再申报创新成果奖;
(4)创新成果奖申报项目完成时间不少于2年,且后附证明材料应与申报成果相关;
(5)创新成果奖附件材料应附第三方鉴定和查新报告。
5.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主要表彰在政产学研用结合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是我国产学研界年度十大创新人物。
三、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于2017年6月23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纸板(一式四份,包括封面、申报表和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纸张规格A4,双面印刷,封面白色牛皮纸打印,竖向左侧胶装。)报送至科研处322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
联系人:梅耀敏 孟庆湘 电话:7638546/7629875
附件:
1.附件1: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奖办法奖励办法.docx
2.附件2: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单位)申报文件2017.docx
3.附件3: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个人)申报文件2017.doc
4.附件4: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个人)申报文件2017.doc
5.附件5:中国产学研合作军民融合奖(单位)申报文件2017.docx
6.附件6:中国产学研合作军民融合奖(个人)申报文件2017.docx
7.附件7: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申报文件2017.doc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
2017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