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7-2018学年教学用仪器设备采购、实验室改造及第一学期教学用低值易耗品采购计划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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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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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赵明静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根据学校要求,组织2017-2018学年教学用仪器设备采购、实验室改造和第一学期教学用低值易耗品采购计划(下称采购计划)的申报、审核工作。
各教学单位采购计划经审核、批准后,将列入学院2017-2018学年教学用仪器设备采购、实验室改造和第一学期教学用低值易耗品采购预算,作为学院采购教学用仪器设备和低值易耗品及改造实验室的依据。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学科建设规划,结合本单位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培养方案等具体情况,本着勤俭办学的方针,认真论证并制定本单位采购计划,避免因论证不充分而影响教学工作,给学校造成损失。
本次采购计划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布置阶段
2017年3月1日前,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发出关于采购计划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度。各相关单位指定一名申报联系人,并于3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报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二、申报单位论证及上报阶段
3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组织拟制采购计划,对拟申购项目的实用性、必要性、科学性、性价比等进行内部论证工作,并 按以下方式填写申报:
(一) 仪器设备申报,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教学用设备申购计划书》和按专业填报的《( 专业)教学设备申购表》;
(二) 低值易耗品申报,填写《教学用低值易耗品申购计划表》和《实验/实训项目信息表》;
(三) 实验室改造项目,填写《实验室(项目)改造计划》。
请于3月31日前提交上述表格(详见附件)和所涉及课程培养方案的纸质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jluzhjxys@126.com。
三、初审阶段
4月1日至4月10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组织对各教学单位采购计划进行初审。
四、学校论证阶段
4月中旬,学校组织相关部门或院内外专家对采购计划进行论证。
五、审核执行阶段
通过论证的采购计划提交院务会,经院务会审核批准后列入学校2017-2018学年教学用仪器设备采购、实验室改造和第一学期教学用低值易耗品采购预算,交由采购中心执行。
请各教学单位予以重视,并在规定时间内认真、严谨地组织好本次采购计划申报工作。
联系人:冯科全
办公地点:实验楼506
电 话:7626387
附件: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日

